第1327章 公主的远航 (第1/2页)
一支小型船队带着大量掠自法兰克的财宝顺利抵达哥德堡。
已经化名为「乌鸫」特来西亚的公主吉斯拉,经过漫长又痛苦的航行,终于挨到了这个诺曼人的港口。
她对北方世界一无所知,除了知道石勒苏益格长城之北都是丹麦人,其他再无知晓。
据说那里有一片广袤的海域,一片广袤的大地,是北方诸神庇佑的地方,也是所有野蛮人的老家。
「野蛮?我也是个野蛮的女人吧。」
她挺喜欢自己的化名。乌鸫,一种北方灵动的小鸟,鸟儿虽小却不畏严寒,当世界被冰雪覆盖它依旧能坚韧地活动。
曾经的吉斯拉已经死了!
现在只有「乌鸫」特来西亚。
想要让自己接受这一切着实有些难,再看着并不年轻的哥德堡伯爵蓝狐,她的心情更加复杂。
她因割掉了长卷发,如今换掉法兰克式长袍,换上罗斯女贵族款式的更为干练乃至还有修身的衣袍,乍一看去颇像是秀气的男性战士。
由于气候愈发寒冷,她戴起狐皮帽子与熊皮大衣,装扮得就像是罗斯贵族。
舰队虽小,领航的也是一艘风帆巡洋舰,大船引领两条武装货船,以蛮横之姿态进入丹麦海峡,在拐入海峡深处的哥德堡。
船只娴熟避开暗礁区,逆着北风冲入约塔河口。
「抛锚!就是现在。」站在船艏的蓝狐扶着船舷栏杆大吼。
铁锚砸入海中,不久船只就牢牢固定在海面。三艘船皆如此,接着便是释放小船准备登陆的举措。
当然,在此海域游弋捞鱼的船只纷纷靠拢而来,他们看到了大船与飘扬的罗斯旗帜,毫不犹豫相信这一定是远征法兰克的军队。
至于怎么才回来三条船?一定因为这三船只是运输战利品的!它们属于伯爵蓝狐。
蓝狐虽是伯爵,目前对自己的哥德堡伯国完全是一种放任自流的管理方式。当地人还是过着日常的生活,因为罗斯王国的扩张使得给了大家出海冒险的巨大机会,一批人已经离开老家、划着船干脆就在来茵河入海口区域过冬,如非必要已经懒得再回老家。
伯国的人口有所减少,哥德堡依旧有着强大的生命力。
乌鸫静静站在甲板,她依旧披着厚实皮衣,奈何吐息已经有着厚重雾气——这里已经很冷了。
眼前就是名为哥德堡的城市,放眼望去这是滨河而建的大定居点,到处的游弋的船只,岸上也安置了不少船。房舍几乎都是木质的,怎么看都是简陋至极,简直就是巨型的农村,与整洁毫无关系。
这与蓝狐所言的有出入,不是说罗斯的城市尽是整洁的所在吗?
「吉斯拉。该下船了。」蓝狐随口以拉丁语喊一嗓子。
「叫我乌鸫。」女孩勐回头,以犀利的眼神回敬之。
「好吧。乌鸫,至少你也不该用鹰般的眼神瞪我。如你所见,这里就是我的城市,我们要先在这里住上几日。」
「以诺曼人的方式度日么?」她问。
「当然。你……已经是诺曼人了。」
「好吧。」说罢,乌鸫抛下大衣,直面这北方的寒冷。她绷着嘴巴,在诺曼战士的指引下亲自攀爬起绳梯,逐渐进入在海波里荡漾的长船处。
相比于笨拙的她,蓝狐的下船实在轻巧。他已经减肥成功,如今体型基本保持稳定,就是那一张胖墩墩的圆脸实在不好再减下去。倒是这样的圆脸少了犀利多了圆滑,与传说中凶蛮的诺曼海盗行到的确不服。
这张难以减肥的圆脸简直成了蓝狐的标致,围观而来的渔民都认识他,在获悉大人带回了一批战利品,这便争先恐后帮
助卸货,顺手还能得到一些好处费。
要如何收拢人心呢?最佳手段就是将这些战利品的一大部分给人民,即便这部分战利品已经是蓝狐的私人财产了。
相比于得到金银,它当然是越多越好。对于普通农民,尤其现在面临过冬问题,大家更需要得到大量的粮食。
蓝狐的做法颇为务实,他用掠夺的财物在乌得勒支换了一批粮食。如此来茵河入海口的那些下级贵族,举家移民的尼德兰伯国拿骚家族,当地教会,他们得到了硬通货的金银(管他金银是否是赃款)好好学习交出粮食。
两艘武装货船很大程度成了运粮船,另有大量掠自法兰克民间的生活用品,甚至是昔日染血、清洗过还能继续用的旧衣服。
它们都是蓝狐赐予臣民的战利品,而最贵重的、已经将献给罗斯王的战利品,尽在自己做旗舰的风帆巡洋舰上。
一艘又一艘渔船运着无数满登登的麻布口袋回到码头,当口袋在码头打开,顿时引起全城轰动!
燕麦和黑麦,即便是这种比较差的谷物,在哥德堡也是珍贵的,但它运抵的数量太多了,顷刻间击垮了这些没啥见识的渔民的认知。
蓝狐屹立在一艘长船,乌鸫瞬间又想起在海上颠簸吐得昏天黑地的痛苦,她左手伤口尚未拆线,而今为白布捆着,唯有右手死死抓住蓝狐的衣袖。
她估计自己未来是要做伯爵夫人了,只是住在这样潦草的港口城市真的有些痛苦。
但自己即便改名换姓,到底也有着查理曼的血脉,这是自己不能抹杀的事实。
自己必须保持着高贵,这便坚决站在蓝狐身边,在波动的船上保持平衡。
船只靠岸,远征大半年的蓝狐终于回到了北方老家、回到了自己的封地。
广大民众很想知道法兰克世界到底发生了什么,也急切关心在码头堆积如山的粮食。
被册封的男爵全在带兵打仗,他们依旧待在来茵河口,已经决定了与当地的罗斯王国驻军一起过冬。
蓝狐本作为远征军的全权大将,而今职务暂且委派给了常备军第一步兵旗队的老将格伦德。有这个老家伙镇场子,当地又有结盟了的尼德兰伯国与弗兰德斯伯国,蓝狐并不担心出岔子。
他完全可以一路航行直抵新罗斯堡的。
这番在哥德堡逗留,除了犒劳老家的臣民,也是对他们进行巨大的精神诱惑。
「难道,你们不希望亲自动手去法兰克抢钱抢粮么?」
起初,组织人员远征法兰克就是巨大的冒险,彼时参军者都是自愿的,这些男人好勇斗狠又贫穷,除了这条命外几乎一无所有,对娶媳妇完全是不切实际的奢望。去远征法兰克很可能被当地强大的军队碾压,即便如此也要搏命求财富,因为他们发现自己只有这个翻身的机会。
事实是他们的确发了财,部分人还抢到了女人当媳妇。
尤其是一路逆行来茵河抵达拿骚的那些人,其中就有彻底与故乡做切割的哥德堡的约塔兰人,这种人摇身一变成了贵族,甚至他们掳来的女人明年就该生孩子了。
各个村子的话事人闻风齐聚在哥德堡,大家坐进修造好的全新大长屋里。这里铺设着厚实的皮毯子,人们可以直接落座,直到现在乌鸫终于感受到了整洁。
她就坐在蓝狐旁边,由于其穿着好似男装,看起来就是蓝狐身边的年轻侍卫罢了。
面对这些村庄的话事人蓝狐并不做解释。
从拿骚带回的葡萄酒与大伙儿分享,它是低度数甜酒,就意味着它的总糖含量极高。
若不用蒸馏技术处理,拿骚、科布伦茨、美因茨,乃至整个巴登地区所酿的葡萄酒,就是浓缩的山
葡萄汁发酵。
那甜蜜的滋味甜的品尝着浑身哆嗦,这些村民平日里几乎只能从蜂蜜、覆盆子得到一些甜蜜滋味,能放肆痛饮蜜水的机会几乎没有。何况这甜蜜的葡萄酒是集合了甜与酒香。
大家很快喝得微醺,继而变得兴奋。
便有人高调询问:「看来老大你真的打了打胜仗,可怎么才回来三条船?莫非其他人已经在法兰克打下大大疆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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