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三章 (第1/2页)
“哟,早啊叔,这是给您的。”
“阿姨,您今天气色可真好,这是您的。”
“姐姐,你这戒指真漂亮,对象送的吧。嘿,我一看就知道,啥时候办婚礼啊,记得喊我哦,我让我家老谭替我随礼。”
谭云龙本来背靠办公椅双脚搭在办公桌上正打着盹儿,睡着睡着耳畔就出现了熟悉的声音。
睁开眼,就瞧见自己儿子一边发着早餐一边很自然地和办公室里同事们聊天接话。
谭云龙一直很清楚自己儿子性格外向,大大咧咧,可此刻展现出的感觉,却让他这个当爹的感到有些陌生。
看似热情,实则带着一股不让人反感的疏离,同事们的反应也很有意思,不似面对其他同事子女时那般随意,反倒是挂上了些许矜持。
这氛围,不知道的还以为是局里哪位领导特意下来亲民。
最关键的是,这小子今天是第一次来自己的新单位。
“来,爸,这是咱俩的。”
谭云龙收下脚。
谭文彬拿起旁边架子上的毛巾,对着办公桌拍了拍,然后将包子油条豆浆放下。
“我说爸,你怎么没睡宿舍呢,害我大早上地去你们宿舍找你扑了个空,差点怀疑你趁着我妈不在这儿,放飞自我去了呢。”
“不会说人话你就把嘴闭上。”
谭云龙拿起一个包子咬了一口。
他这阵子只是回宿舍洗个澡换个衣服,没怎么睡过正经觉,基本都是在办公室里以这种方式打发。
“爸,我妈那边的工作还没处理好么,啥时候来金陵啊,没她看着你可真不行,瞧你现在这邋遢样。”
“再说吧,你妈冒然过来了,人生地不熟的,也没事可以干,我也没多少时间可以陪她。”
“是房子问题不,要不我给你们租一个。”
“你手上钱很多么?”
“比你工资多多了。”
谭云龙瞪了他一眼,倒也没再说什么,他知道,自己妻子和两边老人给儿子打的钱,这小子压根就没提出来过。
“大早上的就过来,是小远有事?”
谭文彬清了清嗓子,双手托举起一根油条,诚声道:“奉天承运龙王诏曰……”
见谭云龙还在那里吃包子。
谭文彬故意道:“大胆,还不跪下接旨。”
谭云龙把手摸向腰间皮带扣。
“爸爸,儿子有事求您!”
……
“原来我现在住的宿舍前几年还是女寝,我说怎么楼层里的公厕尿槽位置开得那么奇怪,原来是后砌的。”
谭文彬一边快速翻动卷宗一边拿笔在本子上做笔记,没办法,谁叫他没远子哥那种“唰唰”翻页还能全部记住的脑子呢。
五年前,本宿舍楼还是女生宿舍,后来被校方改成了男寝,自十年前至五年前的这五年时间段里,住该宿舍楼里的女生,总共发生了两起值得注意案件。
一件是唐秋英失踪案。
一件是钱美舒自杀事件。
唐秋英是在校期间失踪的,当时校方警方和其家属都进行了多方寻找,至今无果。
钱美舒是在宿舍里喝农药自杀的,留下了遗书,牵扯到了感情问题。
谭文彬手指在唐秋英的照片上敲了敲,如果高跟鞋女鬼真的就在这二者之间的话,那么大概率就是这唐秋英了。
因为小远哥说过,高跟鞋女鬼的尸体应该埋藏在宿舍楼附近成为了某种羁绊,限制了其活动范围。
而自杀的钱美舒,她的遗体肯定是被收敛了的。
可惜的是,那晚远子哥审讯高跟鞋女鬼时,自己没走阴,也就没能看见女鬼的真容,要不然现在就能根据卷宗上的照片进行比对了。
因为都是曾经的在校大学生,所以卷宗里有她们的证件照。
“爸,这两份我先带回去?”
“记得及时还回来就行。”
“这么好说话?”
“我是为了破案。”谭云龙顿了顿,补充道,“小远那边要真有线索的话,你记得提醒小远,及时通知警察。”
“明白,这是当然的。”谭文彬探出脑袋又扫了扫桌面,问道,“邱敏敏的进展情况呢?”
谭云龙将一个袋子递给了谭文彬:“这是我自己最近调查出来的进展,没归档,你拿回去给小远。”
“哟,老谭,你可真上道,以后我奏请龙王,封你个蟹将军当当。”
“呵,那你是什么?”
“我当然是龟丞相。”
谭云龙深吸一口气。
“嘿嘿。”谭文彬把卷宗收进自己包里时,看向旁边摆着的另一摞卷宗,他下意识地伸手翻了一下,正好看见里头有一张照片。
照片拍的是一个水缸,水缸里站着一个人,这个人高得有些不正常。
细看之下发现是踩着高跷,但因为水面对视线的遮挡,高跷不是那么明显。
这人身穿白衣,头戴高帽,一脸煞白,双手各持一盏白灯笼。
一盏上写着:地府。
一盏上写着:接引。
谭云龙注意到了自己儿子的动作,说道:“那一摞是别人刚整理出来要用的卷宗,和你要找的两件案子无关。”
“爸,这人是在扮演白无常么?”
“这不是人。”谭云龙站起身,这一摞卷宗是他帮那个同事一起找的,所以多少知道些内容,“照片拍的是架在水缸上的泥胎像。”
“不是说泥菩萨过河自身难保么,这泥胎像怎么还故意摆水缸上?”
“这种问题,你为什么还要问我?”
“您这话说的,我不问你还能问谁啊,这档案室里又没其他人。”说着,谭文彬还故意朝着四周张望了两圈,小声呼唤道,“喂,还有人么?”
身前的卷宗纸,忽然被吹起。
谭文彬当即瞪大了眼睛,档案室的门关着,窗户也只有墙角那一点点压根就打不开的玻璃天井,哪里来的风?
他是入了这一行后,就对这种无风自起的现象极为敏感。
远子哥说过,一些邪祟会通过日常中常见的形式,来表现出自己的存在感。
难不成,这里还真有邪祟?
妈嘢,什么邪祟敢寄居在警察局里?
谭文彬努力说服自己,是自己有些太敏感了。
谭云龙察觉到儿子的异常,问道:“怎么了?”
“没,没什么,昨晚没睡饱,困得有点走神,爸,你刚说什么来着?”
谭云龙再次指了指那张照片:“这种事情,不应该是你比我更专业么?”
“爸,这就跟把你派去做物证技术分析和法医解剖一样,都是警察,你难道就不会么?”
“那小远呢?”
“我小远哥肯定不一样。”
“那你怎么不能像人家小远那样……”
“爸,打住,我觉得这个问题要是继续讨论下去的话,容易对咱们浓厚的父子感情造成伤害。”
为了转移话题,谭文彬再次看向那张照片:“爸,这泥胎像是白无常?”
“不是,根据被抓捕的犯罪嫌疑人口供,这不是白无常,他们将它称呼为‘余婆婆’。”
“是个女的?”
“嗯,犯罪嫌疑人知道自己做的是丧天良的事,担心自己死后被下油锅,就提前供奉这‘余婆婆’,指望她到那天时,能假扮成鬼差把自己领走,免受惩处。
不过供奉这个的不多,没传扬开来,只在少部分犯罪分子那里有,目前正根据塑像师傅提供的售卖订做线索进行摸查。”
“犯的啥罪啊?”
“拐卖儿童。”
……
书房里,今天站在画桌前画画的不是女孩,而是少年。
在绘画方面,李追远师承于阿璃。
但就和他的棋艺一样,仗着自己脑子好,很快就学成了优秀,只是到了这种程度后,他就懒得继续钻研和深造了。
再聪明的人也不可能学会所有,而且对事物的熟悉与了解,等到达一定层次后,想再进一步,都得付出更多的时间与精力,简而言之……就是不划算了。
反正对于少年而言,他学下棋和画画,只是为了丰富与女孩之间的游戏项目,又不是为了和女孩比拼输赢。
阿璃站在旁边,帮他调色、换笔。
不用提醒,全程无声,却流转默契。
终于,李追远画好了。
画中人一身白袍,头戴高帽,脚踩高跷,双手各持一盏灯笼。
灯笼上的字,李追远没画上去,因为他知道那应该不是其原本形象,只是那东西为了诅咒刺激阿璃才故意写上去的。
原版灯笼上,应该是另外的字。
因为画得太快,所以还得把画晾一下,然后再卷起带走。
少年不知道画中的它是谁,而且他也不能主动去询问柳奶奶,这会让柳奶奶沾上因果。
不过,冥冥中李追远有种感觉。
以前我不知道你是谁时,那无所谓,可当我真的把你的形象给画出来后……江水,会把你推送到我面前的。
昨晚他还在寻思能否化被动为主动呢,今天,正好有这个东西主动送上门槛了。
李追远喜欢这种神秘感,同时更喜欢把这种神秘感剥碎的过程。
在他看来,走江可以看做一场考试。
大部分考生进考场前,内心都是带着紧张与忐忑,一直到散发着油墨香的考卷被发到自己手里时,才开始根据自己前期的学习储备进行应战。
李追远不喜欢这种考生心态,他喜欢去理解出题者,把每场考试都当作与出题者的一次对话,猜透他们心思的同时,顺便对他们评头论足一下。
一定要等着你给我出题?
来,你先看看,我自己给自己出的这道题,你是否满意?
李追远后退几步,在床边坐了下来。
阿璃用一条绢帕,将少年刚刚用过的笔小心翼翼地包藏。
她原本的那么多口收藏箱,都留在了那栋屋的地下室里,反正离得也近,可随时回去观看,就没搬过来。
不过,这也算是一种“收藏被清空”,女孩再次收藏的热情和喜悦,也因此被放大。
柳玉梅特意在三楼,也就是昨日举行入门和走江仪式的房间里,给阿璃新做了两个大收藏箱,就放在供桌下面。
本意是方便阿璃去取用祖宗牌位时,顺便往收藏箱里添置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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