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章 勋贵之后 (第1/2页)
汉初,高祖皇帝刘邦登基。
为奖励随他一同征战的将士功臣,前前后后共册封143位列候。
而其中,又有十八人因功勋卓绝,爵位最高,被称之为汉初十八侯。
樊哙,位列第五。
而在他之前,分别时萧何、曹参、张敖和周勃四人。
加之他又是吕后的妹夫,所以在十八侯之中,地位尤为特殊。
只可惜,自樊他广后,舞阳侯一脉便不复存在……
樊胜客,樊哙曾孙。
舞阳侯被除国后,樊哙子孙便定居长陵。
因为,樊哙就葬于此。
樊胜客年二十七岁,承不更爵。
所谓不更,就是不用强行服兵役。不过除兵役之外的徭役和赋税,仍需按时缴纳。
加之樊哙在勋贵中的地位有些尴尬。
他是吕后的妹夫。
虽然在刘姓复国,铲除诸吕的变故中没有被牵连。
太宗皇帝刘恒也没有追究。
可是在勋贵中,着实有点尴尬。
这也是樊他广被冤屈时,勋贵列候没有人站出来求情的缘故。
这也就使得樊胜客的日子,并不好过。
若非他还惦念着光复门楣,说不定早就重操旧业,干起老祖宗屠狗的勾当。
尤其是在他成亲之后,生活日渐拮据。
无奈之下,樊胜客干脆挎弓持刀,干起了猎户的勾当。
时已暮秋,也是狩猎的季节。
等到了入冬以后,一场大雪,再想打猎可就难了。
所以,樊胜客孤身出城,在咸阳原游荡数日,猎杀了足够的猎物之后才返回长陵。
这一回家,他就听说一位皇孙在长陵县外遭遇刺杀。
“是哪位皇孙?”
樊胜客在院子里收势猎物,好奇询问妻子。
他已成亲,并有一子,年方两岁,尚未起大名,只有一个小名,唤作樊阿蒙。
樊阿蒙此时,正坐在樊胜客为他打制的木马上。
双手抓着把手摇晃,嘴巴里还含糊不清的喊着什么,不时还自娱自乐似地笑出声来。
那憨憨的模样,喜煞了樊胜客。
妻子姓仲,祖籍关东,是齐国人。
祖上是齐地巨富,被刘邦迁至长陵。
一眨眼,已是五代。
家族早已破落。
仲氏女正在浆洗衣物。
听闻樊胜客询问,她放下手中衣物,做出思忖之色。
“好像是皇长孙。”
“史皇孙吗?”
“应该是他吧,妾身在家里操持,没怎么出门,所以也说不太清楚。史皇孙是谁?”
仲氏忍不住看着樊胜客,好奇问道。
樊胜客深吸一口气,道:“太子长子,陛下长孙。”
“哇!”
仲氏闻听,忍不住发出一声轻呼。
“不过,皇孙来长陵作甚?”
“想是要祭拜高祖皇帝?”
接下来的工作,会比较血腥。
樊胜客抱起樊阿蒙往屋里走,即便是樊阿蒙啊啊的喊叫,他也不在意。
“良人且在屋中看护阿蒙,待我处理了猎物再说。”
西汉时期,是夫妻之间极为普通的称呼。
妻子可以唤丈夫做良人,也可以称作郎君;而丈夫则称呼妻子良人;家里有点地位的,则会称做‘夫人’。
总之,良人这个称呼不限男女,有点中性的意思。
仲氏知道,樊胜客要解猎物。
她倒是不在意。
嫁给樊胜客多年,血呼刺啦的场景也不是第一次见。
不过,对于婴儿来说,那场面有点不太友好。
她端着洗衣盆,坐在门槛上。
如此一来,即不耽误洗衣,也不能挡住孩子的视线。
樊胜客拎着一条肥狗,挂在了钩子上。
他取出一把尖刀,在磨刀石上磨了几下后,一刀挑开了狗皮,熟练地把皮扒下来,露出血淋淋的身体。
把狗皮放在一旁,他开始剔肉。
骨头可以留下来炖汤,肉可以卖给本地屠户,狗皮鞣制一下,也能换钱。
就是这内脏……
不好处理!
或者说,他不会处理。
这不是樊胜客第一次剔骨解肉,所以非常熟练。
“这个时节,前不前后不后的,祭拜个甚。”
“那你说,他来干嘛。”
“我怎么知道。”
樊胜客一边和仲氏聊天,一只狗就处理妥当。
他把内脏丢进一个木盆里,然后把肉和骨头分开置放,转身又拎了一只猎物过来。
“不过有人竟然刺杀皇长孙,倒是胆子不小。”
“可不是,妾身听说,皇长孙的扈从都死了,只剩下一个护卫。”
“这么惨烈?”
“何止啊,当日长陵县去搬运尸体的时候,妾身偷偷过去看了一眼。那些刺客,有几十人,还有人骑着马。妾身听说,皇长孙还亲手杀了几个刺客,凶的很。”
“哈,高祖皇帝芒砀山斩蛇起事,一生征战,大大小小战事经历上百次,何等英雄。皇长孙乃高祖皇帝之后,又岂是等闲?不过,他敢杀人,这胆气却了不得。”
能打是一回事。
敢不敢打,是另一回事。
樊胜客曾给一些勋贵子弟做过向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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